>赛特新闻>行业新闻> 发改委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

发改委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PPP项目库管理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12-23新闻来源: 中国防水网

分享到:

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传统基础设施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 项目库管理办法(试行)》。

试行办法指出,国家发改委负责项目库的统一建设,各级发展改革委是本级项目库的管理部门,负责本级项目库的使用和管理工作,并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项目的分类汇总、审核、跟踪推进等相关工作。

办法指出,在项目的入库和填报程序中,填报单位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完成相应阶段的信息填写。在PPP项目进行储备时,完成PPP项目基础信息的填写;在完成实施方案编制后,填写实施方案编制阶段的有关信息;在获得实施方案批复后,填写实施方案审查及确定阶段的有关信息;在选定社会资本方后,填写社会资本方遴选阶段的有关信息;在签署正式合同后,填写合同签订阶段的有关信息。

在项目库的使用管理中,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在“本级PPP项目库”中,定期组织对入库项目审查,在填报单位按项目实施阶段完成信息填报后,对入库项目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复核。复核时,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可对填报的PPP项目信息进行修改编辑,对通过复核的PPP阶段信息栏目进行锁定。一经锁定,填报单位不能对该阶段项目信息进行编辑。如需修改,可向审核单位申请将项目退回或授权修改。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根据自身需求使用项目库的推介功能,推介项目应当符合地区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具备PPP谈判条件。对应项目库填报阶段,原则上应在实施方案编制完成后。

对签订合同后正式进入实施阶段的项目,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确认其进入实施阶段,并按年度完善相关进展信息。

项目库实行动态管理,对项目推进过程中确定不再采用PPP模式的项目,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确认其取消实施PPP,已填报的项目信息继续在项目库中保存。


工厂地址:四川·彭州工业开发区旌旗北路189号
总部办公地址:四川·成都金牛区金府国际2栋
全国服务专线:400-6666-820
总部传真:028-81430702
电子邮箱:saitefangshui@163.com
蜀ICP备05013223号-1
  • 官方微信

  • 赛特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