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08新闻来源: 中国发展网
二是在时效性上把握好节奏,注意长短结合,既着手解决当前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又注重谋划长远可持续发展的问题。
厘清改革路径,易于操作
黄端表示:“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已经明确的改革方向,《福建方案》则立足于怎么做,如何抓。”因此,《福建方案》将重点放在改革任务的细化落实上,以附表形式对试验区每项改革任务都明确了试点具体区域、成果产出形式、时间进度安排等。
他认为,《福建方案》提出的改革路径任务时间清晰,可操作性强。《福建方案》提出38项改革成果要求,其中2016年要完成15项、2017年要完成17项、2018年要完成6项,形成了改革路线图、时间表。“这对于防止改革走过场、走形式起到了保障作用,确保了试验有产出、任务不落空,力争每项改革都形成实实在在、可资借鉴的成果。”
福建省委省政府已于2016年9月印发《福建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任务分工方案》,全面对照《福建方案》的各项工作部署进行具体分工,细化明确了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并就抓好贯彻落实提出要求。根据要求,各级各部门将争取到2017年在改革重点难点领域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到2020年为全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创造出一批典型经验,率先形成产权清晰、多元参与、激励约束并重、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发挥首创精神,特色鲜明
黄端指出,《福建方案》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发挥地方首创精神,具有福建特色。方案在大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同时,明确支持福建继续开展一些具有福建地方特色的体制机制试验。
自1983年起,福建省便在长汀县开展水土流失治理工作,其成功实践已成为我国南方水土流失治理的典范。从2012年起,福建省将长汀经验推广至全省范围,加大水土流失治理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至2015年底,全省水土流失率降到8.87%。因此,此次《福建方案》提出,继续推广水土流失治理“长汀经验”。
在《福建方案》中,类似的还有,建立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和全过程全方位的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体系,推进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等改革试点,建立完善以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和促进上游欠发达地区发展为导向、统一规范的全流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等。这些支持福建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制度试验的提出,使《福建方案》更有“福建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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