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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琳昌:由“建筑方针”的调整引起的联想

发布时间:2016-07-06新闻来源: 中国防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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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6年2月6日印发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我们注意到有关建筑方针,从上世纪60年代初提出的“适用、经济,在可能条件下注意美观”,演变为“适用、经济、绿色、美观”,其中“绿色”二字意蕴深刻,紧扣时代发展主题,现结合建筑防水工程实际谈几点看法。


  首先,要全面正确地理解“适用、经济、绿色、美观” 之间的辩证关系。2000多年前,罗马的一位建筑理论家维特鲁维奥(vitruvius)曾经指出:建筑的三要素是适用、坚固、经济。“适用”是人类进行建筑活动和创造性劳动的第一要素,“蔽风雨,驱寒暑”是古人对房屋功能的科学定位;而每一幢房屋依其用途(如生产或生活)的不同进行规划设计与建设,通过不同材料与结构组合在一起,才能满足“坚固”又耐久的要求;从节约资源考虑,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经济”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因素,但必须从功能价值、初期成本与长远投资效益综合评定。另外,房屋建筑是城市的一道风景线,需要整体规划但又不能千篇一律,“美观”不可或缺,但它是从属、派生的。

  

  今天,我们在建筑方针中注入“绿色”理念是一大进步。绿色建筑,并不单纯指一般意义上的立体绿化、屋顶绿化等,它可以简单的诠释为“在建筑的全生命周期(与过去“全寿命周期”提法有概念上不同)内,突出使用功能,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这进一步说明,绿色建筑为防水工程提出了更严格的技术、质量要求,同时也为防水行业的发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其次,根据建筑防水工程特点,如何在绿色发展上谋篇布局。建筑防水工程具有综合性、复杂性、滞后性特点,为此应根据绿色建筑的要求,在解决好房屋渗漏水质量问题的基础上,才能实现“适用、经济、绿色、美观” 的要求。 梁思成先生《台基简说》一文中“墙倒屋不垮”的理论进一步说明古建筑杆件受力合理与主体结构布局的科学性,对现代建筑设计仍有借鉴意义。

  根据防水工程特点及运行规律,笔者认为,在今后防水工程中应遵循“整体防水,保护结构;综合治理,以防为主;刚柔相济,以柔适变” 的技术路线,只有通过三个层面相互衔接和“以防为主”的锁钥,研究设防原则与方法,才能抓住防水工程的核心和灵魂,促进防水行业健康发展。

  “整体防水,保护结构”是基于混凝土是一种多孔性材料,混凝土结构开裂(指小于0.2至0.3毫米的无害裂缝)是难以避免的,但水又是无孔不入的,“在任何情况下,各种状态的水都是造成房屋构件损坏的根本原因”这一事实而提出的,这是设防观念的一次重大变革。提升防水功能价值,保护结构免受水的侵蚀,进一步延长房屋的使用年限,是绿色建筑对防水的基本要求。具体而言,应根据不同类别的建筑与结构型式,在设计中科学配置防水工程各构造层次,整体防水,不留死角,使之功能互补,相得益彰。如何把防水层紧贴于结构表面,解决好防水材料与结构层之间“两张皮”问题,是施工技术的难点,也是确保防水工程质量的关键。这就需要我们通过不同材料与施工工艺的组合,进行技术攻关,积累大量数据;“综合治理,以防为主”需要根据建筑物类别、规模、重要性以及所处环境,结合当地气候、地质、水文等条件,在设计与施工中遵循“多道防线、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相应的设计方案与施工措施。其中“以防为主”是防水工程本身功能所在;“刚柔相济,以柔适变”是古今中外长期形成的防水之道,需要结合构造防水、材料防水以及加强细部构造处理等多种措施统筹解决。“以柔适变”是针对房屋建筑结构变形、温度变形与地基不均匀沉降等不利因素提出的,进一步指明在提高混凝土主体结构抗裂性的同时,柔性防水材料在抑制“变形”中的主体作用和不可替代性。以上技术路线的三个层面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凸显“工程防水”的重要性,也是对建筑防水工程的科学定位。


  此外,地下防水工程是由主体结构防水混凝土与其他防水层共同组成的一个整体,它们之间是主与次而不是代替或削弱的关系。在不同环境与工况的条件下,只有通过不同防水材料的相容与互补作用,设计构造层次的优化组合,施工工艺的创新发展以及其他途径(如对结构修补和有机更新等),最终才能形成可靠持久的防水屏障。


  第三,高举“一体化”旗帜,解决好建筑防水体制、机制改革问题。30多年来,在防水材料升级换代取得长足发展、设防标准普遍提高、施工专业化水平不断进步的情况下,建筑物渗漏率一直居高不下,除了认识误区外,主要是没有解决好防水工程中专业化与一体化之间的衔接问题,根本原因为现行防水工程承包体制与规则中的严重缺陷。


  历史证明,面对任何一种新材料、新技术,找到一种健康发展模式和相应的体制、机制,比盲目追求数字上的突破更具有意义。尤其是要突破当前防水行业中的几个认识误区:材料性能决定论(表征为一些材料的研制偷换概念、夸大作用,不经过严格科学实验与一定工程规模就大量推广,新材料、新技术鉴定形式化、商业化等);甲方(或总包)权力独大论;防水设计标签论(表征为缺乏调查研究与创新,不结合工程实际、照抄规范、照搬图集等设计简单化倾向);招投标中“性价”相悖论(主要由最低价或低价作为中标的唯一选择而引发的诸多乱象);事故责任无人承领论(由于主次、因果不清,故类似事故一再重复发生)。因此,我们应从“定论与逻辑、事实与价值、结果与过程、论点与论据”中重新审视当今防水问题。


  没有共识,何以定谋?鉴此,笔者建议建设系统相关协会,秉持绿色建筑和工程防水理念,高举“一体化”旗帜,集中民智民意,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推进绿色建筑防水工程改革方案》,通过顶层设计与体制机制改革,从防水设计、工程招投标、材料选用与检测、施工及监理全过程,从全局和源头上进一步规范和净化防水建设市场,在充分照顾各相关企业利益分配的基础上,实现公开、公平、公正,扼制滋生腐败毒瘤,使建筑防水工程走上科学发展的康庄大道。(作者为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防水分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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