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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房屋安全使用预警:产权人应承担房屋安全使用责任

发布时间:2016-07-19新闻来源: 齐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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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烟台市住建局房屋安全监理中心发布汛期房屋安全使用预警,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老旧房屋业主,烟台市已进入主汛期,房屋安全面临台风、雨情、水情的严峻考验,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的安全使用责任,注意做好安全隐患的“诊断”。
  近年来,随着旧城改造的不断推进和房地产业快速发展,烟台市房屋的整体安全性能有了较大改善,但“先天不足”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目前,该市仍存在大量老旧房屋,房屋安全管理的担子仍很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房屋的安全使用责任,在暴风、雨雪季节,房屋所有权人应做好排险解危的各项准备,房屋所有权人应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房屋能解危的,要及时解危;解危暂时有困难的,应采取安全措施。因有险不查或损坏不修或经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房屋而未采取有效的解危措施等原因造成事故的,房屋所有权人应承担民事或行政责任。
  房屋常见的安全隐患原因,房屋所有权人如何做好自我判断?市房屋安全监理中心专家介绍,引起房屋“发病”和“衰老”的原因不外乎是设计因素,施工因素,材料因素,地质因素,人为损坏因素,自然影响,环境影响等7大因素。因此对产权人对房屋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是十分有必要的。
  对房屋安全隐患的“诊断”,主要看是否出现了下列问题:建筑地基基础有无不均匀沉降、滑移、悬空等现象;房屋墙身、门(窗)洞角、纵横墙交接处等部位有无产生明显的斜向、竖向及水平裂缝;支撑楼(屋)面的梁、板、屋架等节点部位有无松动、滑移、拉开、断裂等现象;房屋整体有无明显倾斜等异常变形现象;房屋落水管和落水口有无断裂堵塞现象;楼外散水和排水通道有无破损以及有影响房屋使用安全的其它现象。如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房屋所有权人应及时维修排除隐患。
  目前,烟台市已进入主汛期,房屋安全面临台风、雨情、水情的严峻考验。汛期房屋出现安全隐患,其产权人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措施。屋面漏雨的,应立即采取抽换瓦件或临时苫盖措施。墙体湿透、内侧漏水严重,苫盖无效,且墙体有下沉、倾斜、变形情况的应立即采取支顶防护措施,必要时应转移住户。木屋架及混凝土承重构件发生滚动、倾斜、变形,或原有裂隙加大的,应立即采取支顶加固措施,必要时应转移住户。地区或庭院积水严重时,应查明积水原因,堵挡进水孔道,设泵抽水,并设法控制市政雨(污)水口的积水回灌。人防工事或其它地下洞穴沉陷,殃及房屋安全的要查明情况,对可能波及的范围,立即转移住户,应采取支顶加固等措施,保障房屋安全。废弃的坑、井、洞穴塌陷的,要立即组织回填。因地表沉陷造成地下埋置的上、下水管道破裂,使地面塌陷范围继续扩大的,立即关闭事故区管线前、后端的截门,堵住管道上游的入水口,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进行抢险抢修。临街院墙倒塌,应立即清理现场,防止阻塞交通。临街房屋倒塌,局部清理后,应立即加设遮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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