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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区房屋渗漏开发商为第一责任人

发布时间:2016-08-08新闻来源: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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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5日获悉,近期受强暴雨天气影响,北京市部分住宅小区出现了屋面外墙外窗渗漏问题。北京市住建委发布紧急通知,明确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确保渗漏等问题一次性修复到位,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市住建委这次明确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是住宅工程质量保修的第一责任人,应在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对所有权人履行质量保修义务,并负责组织协调住宅工程雨后渗漏等问题的排查工作,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管理职责。
   物业服务企业需加大雨季房屋安全巡查力度,发现房屋外立面脱落、地下室积水、屋面及公共部位渗漏等问题,应组织人员第一时间进行抢修;涉及使用专项维修资金的,应及时向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申请。
   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要确保渗漏等问题一次性修复到位,修复完成后应当由业主和相关单位共同验收签认。住宅工程还在建设工程保修期限内的,经维修的部位保修期限自业主和相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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