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25新闻来源: 中国建设报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重要制度安排。其中有部分内容涉及工程建设领域,一起来看看:
未按规定对合同标的进行调查论证,未经授权或超越授权投标,中标价格严重低于成本,造成企业资产损失;
违反规定擅自签订或变更合同,合同约定未经严格审查,存在重大疏漏;
工程物资未按规定招标;
违反规定转包、分包;
工程组织管理混乱,致使工程质量不达标,工程成本严重超支;
违反合同约定超计价、超进度付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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